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
这个问题非常专业,很多上司都非常关心。 接下来举个例子,尽量用通俗的语言澄清这个问题,让上司们对企业所得税的汇款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以企业损益表为准
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额-纳税调整减额) *适用税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捐与描述-销售费用-管理费-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捐调整增加-税捐调整减少) *适用税率
从上述公式的推导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企业会计利润,按照税收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出应纳税企业所得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
假设一家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营业成本4000万元,税费和附加100万元,销售费用1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利润总额340万元。
该公司2020年度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现在,让我举个例子,慢慢说明一下最常见的税收调节项目。
1、该公司2021年度业务招待费整发30万元。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结算企业所得税时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按上述两个标准计算的哪个金额较低,按哪个金额扣除。
30*60%=18 (万元);
5000*5=25 (万元)。
结合上述规定,该公司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8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的,需要纳税调整12万元,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本单位管理费用中,应取得1万元支出,未取得发票。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必须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结算时税前扣除的依据。在企业所得税结算结束前,如果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在这项业务中,企业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万元。
3、该公司年末计提年终奖50万元,清算缴纳结束前实际发放45万元,其他5万元未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2条规定,企业在年度精算缴纳结束前向职工实际支付的预缴年度工资,允许在缴纳年度按规定扣除。
实际由企业发放的45万元按实际税前扣除,未发放的5万元需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4、本单位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1万元,行政罚款5万元。
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和行政罚款不能税前扣除。 这一事项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5、本单位职工中有残疾人一人,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为该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当年付给该职工工资8万元。
根据财税(2009 ) 70号文件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在按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基本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支付给残疾人职工工资的100%扣除。
该公司当年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为8万元,可加计扣除8万元,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该公司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340 12 1 5 6-8=356 (万元) 。
应税所得税额=356*25%=89 (万元)。
以上通过几个最简单的例子,让我大致了解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精算业务本身复杂专业,财务人员需要较强的业务能力,实际计算过程可能比我们举的例子复杂得多。
因为企业可能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还有很多,可能适用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涉及弥补损失等各种实际问题。
因此,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涉税风险,将企业所得税汇付业务委托给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办理。
发布于 2022-04-11 16:04:48